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(贡山县)是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属的一个自治县。地处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,位于东经98°08′—98°56′,北纬27°29′—28°23′之间,东与云南省德钦、维西两县相连,南与怒江州福贡县相邻,北与西藏自治区察隅县接壤,西与缅甸联邦毗邻,国境线长达172.08公里,面积4506平方公里。2007年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3520万元。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主要景点有碧罗雪山、高黎贡山、担当力卡山、怒江、独龙江等。2018年9月25日,获得商务部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荣誉称号。西汉时为越嵩郡边徼地。唐南诏时属剑川节度。宋大理时属谋统府管辖地。元属临西县,属丽江路军民宣抚司。明为维西康普、叶枝土千总管辖,属丽江军民府。清属丽江府维西厅;乾隆年间,北段受西藏察瓦龙土千总管辖,南段为维西康普、叶枝土千总管辖;雍正元年(1723年)“改土归流”后直属维西厅。